1.夫妻之間或將財產過戶給子女-----贈與過戶 2.買賣不動產的過戶-------買買過戶登記
3.保障借錢及債務的擔保-----------抵押權設定, 4.
遺產的辦理過戶----------繼承登記

5.已經還清欠款塗銷抵押權--------抵押權塗銷 6.不動產過戶的擔保-------預告登記
7.財產過戶給子女後的安全保障-----信託登記, 8.預先分配財產-------------遺囑訂立
9.合法節稅-------贈與稅與遺產稅的節稅規劃10.所有權狀找不到----------權狀補發

其他案件—分管契約



其他案件分管契約
案例:
兄弟倆人共有一塊農地,哥哥持分3/4,弟弟持分1/4,兄弟倆有口頭約定,上方1/4是弟弟的,其餘3/4是哥哥的。哥哥拿3/4的土地向銀行借了一些錢。弟弟要到他所擁有的土地必須經過哥哥的地才能到達,現在哥哥允許弟弟走他的地,就怕有一天哥哥死之後,他的子女不給弟弟走,那弟弟那塊地就無路可通過了,現在弟弟該怎麼辦?(處理方式)
處理:
1.         因為兄弟對於共有土地的管理只有口頭約定,所以應該把它訂分管契約,言明清楚,哪一塊土地是屬於誰的,這樣會比較清楚一些。
2.         也可以共有土地分割,把持分的土地,分割出兄弟的土地,把原先的共有土地變成每一個人的土地全部擁有。並藉由分割協議時,把弟弟的地畫在有路可以進出的地方,自然就解決這個問題。
3.         但因為哥哥的3/4持有,有向銀行借錢,所以除非銀行同意把借錢的擔保全部分在哥哥分割後的土地上,否則對弟弟是比較不利的,
4.         所以如果用比較簡單的方式,就是訂一個分管契約書,把弟弟原有在上方的地轉換成下方,自然就會有路可走了。
5.         但如果哥哥不同意,仍然要以過去的口頭約定來訂雙方所擁有的地時,那也是要先雙方訂一個分管契約書,約訂好雙方的土地所在。
6.         接著再請哥哥簽一份既有道路使用同意書給弟弟,同意書上說明同意弟弟使用該道路,並約束到他的繼承人,就可以解決這的問題。